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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堂課的觀念,顯然闡明了自己之所見何以不只影響到自己一個人。
2.有些時候,與思想相關的觀念出現於與知覺相關的觀念之前;而有些時候,次序又正好相反。
(這兩種現象在稍作注意時自會看到)
3.究其原因,次序本身並不重要。思想及其結果實際上是同步的,因為!因與果一向是不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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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著幾堂課的學習著一個觀點:因與果的運作法則;念頭與世界的直接關係。
世界所能給你的,只限於你能給它的,因這世界只是你的投射而已,除了你在它裡面所看到的以及所相信的以外,它毫無意義。(T-13.IX.3:1)
[投射]是一種心理防禦機制的名詞。它的內涵是指:人下意識地否認自身不良的思緒、動機、慾望、或情感,而將其賦予外部世界,通常是其他人。因此,投射包含想像。
這種行為的一個例子:因為自己有失敗感而將此感受歸咎於某人,透過去指責他人來降低或抵銷這個感受。 由於投射允許表達那些得不到意識承認的不必要的無意識衝動或慾望,因此它能降低焦慮心境。
若有心注意這個舉動,會體驗到投射之後,失敗感會短暫地降低或抵消。但!隨即往返復來,當歸咎某人當真後,那怎可如此被對待或識人不明的冤屈感,便如是升起,直到另一個歸因對象。或許是某人’命運’教育’環境’業力’磨練.....等等選項,可輪番上陣的選項,都無法不往返復來。因再多的選項只是持續地證明~自己是道道地地的受害者。在那些選項,也真如自己所[想像]的那般被自己所看見下,深陷此受害者形象的自我如何能脫困。
再說,世界所能給你的,只限於你能給它的。那自己便不是受害者而是相對者或是營造者囉!
就[投射]與[顯化]的內涵來說~[自己]相信甚麼就看見甚麼的[那個自己],這兩者就是一直來有誤的詮釋囉!
世界是一面鏡子(#1),直接顯化念頭(#2)的一切,而念頭又是直接來自於相對應的信念(#3)。
如:人生是重重磨練的信念者,必然經歷這些磨練的處境裡;處於調停紛爭的兩難裡,便會深感世事難兩全之想。這兩種狀態看似次序不同,實則是同一件事的表裡而已。
雖說因果是不分的,可因投射分裂之故,因與果已然錯置誤判了.
例如:
念頭’思想常常被稱為是由外界所導致的果。好像是,在形式上我被某人罵,所以內涵是我~感受生氣’想著不該這樣被對待’胸口很緊。
念頭永遠走在前面,實則是內涵為因,形式為果。內涵永遠是顯化形式,只是此時的錯置,故需從自身認定的某種形式(處境),往內看去,才能認出顯化它的因!
只是要能看出為何如此,卻要不斷地在任何處境下,因果正位後才能明白的。
4.這堂課再度強調心靈相通的事實。
5.這個觀念乍聽之下,很難令人欣然接受,因為它似乎加給人極大的責任,甚至可能被視為[侵犯了個人隱私]。其實,沒有一個想法是隱私的,這是事實。
6.儘管練習起初會對這觀念心生排斥,仍應了解這必須是真的,救恩才有完成的可能。而救恩必會完成的,因為這是上主的旨意(天律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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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觀察一下念頭裡的世界,出現的可不止只有自己(某某)吧!
久處於黑暗的眼睛,已習慣於昏暗的模糊景象,似乎難以忍受燦亮的日光。他們會設法避開日光,以及它照亮的清晰景象。暗一點似乎比較容易去看,比那完全清晰,毫不曖昧的東西,較不傷眼睛。然而,這並非眼睛存在的初衷,誰能一邊堅稱他願意看見,一邊卻說他寧願留在黑暗裡。(T-25.VI.2)
當受害者的自我概念較容易自覺時,雖想解困,卻要變成咎由自取的處境,那怎能接受呀!哈~這也是投射喔!
如果觀看次序的基礎會脫胎換骨,那不論此刻因何觀點的乍然不安,也都會如它一般地自然轉變的.
既然奇蹟旨在恢復人對實相的覺知,如果它還受制於那些有待它來修正的錯誤原則,那就一無所用了。(T-1.III.9:4)
練習:
練習之前省察內心的那一分鐘內,最好閉起眼睛進行。先把這觀念複誦一遍,然後專心搜尋內心那一刻所泛起的念頭。當省查出每一個念頭時,按照主角或主題來指稱它,並把它留在心中,同時說:
我對 的想法所導致的後果,並非只有我單獨承受。
7.取材仍是隨意不加篩選的,這是課程的基本要求.
8.每日練習3次,也可在[有需要時]應用這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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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自感,深陷困境或某由外而來的處境時,可將它套入此觀點運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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